龙岗镇“街长制”步入正常化运作

    “占道经营有所缓解、乱摆摊现象得到有效管理、集镇垃圾做到日清日运…….”近段时间,龙岗集镇的环境逐步提升,前期乱摆摊、乱建筑、乱堆放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整治,这是龙岗镇“街长制”逐步正常化运作的效果。

    据悉,为切实抓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有效解决当前集镇范围内存在的环境秩序脏乱差问题,努力改善集镇环境,龙岗镇制定建立“街长制”以集镇所在地为实施范围,共4条街道,其中1条主干道,3条次干道。每条街道落实专人担任“街长”,配备一名 “民间街长”,驻村干部、镇城管队、环卫所人员、村民组长任成员,明确管理职责。同时在“街长制”的基础上,每条街道设立一名督察员,督查员由“市、镇人大代表”担任,负责街道整治督查工作。以“街长制”的建立和实施,全力推进龙岗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创新管理模式,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逐步健全。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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