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岗镇开展“好家风”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委〔2014〕40号

各行政村、驻镇单位:

    好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风尚,是传统美德的现代传承,是立身做人的行为条件,是社会和谐的人文基础。家风好,民风才淳、社风才清、作风才正。好家风对培养人才、形成良好风气、凝聚发展正能量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传承、弘扬家庭的优良家风,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根据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实现“五个新变化”之“家风村风民风”要有新变化的要求,和全市开展“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浙江人的共同价值观和新时期临安精神,以“家风”带 “乡风”,以“家风”促“作风”,以“家风”建 “新风”,着力形成“家家有家训、户户好家风”的良好氛围,着力营建修身自律、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着力提升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

    为我镇建设“富裕龙岗、宜居龙岗、幸福龙岗、和谐龙岗”提供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多种载体开展“好家风”家庭评选。评选内容参考以下“基本标准”和八个方面“好家风”标准或其他具有典型意义的家风。

    1.基本标准(所有参选的家庭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1)爱国爱乡。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较高、精神面貌良好。

    (2)遵纪守法。遵守政策法规和村规民约,关心集体、主持公道、坚持正义。

    2.“好家风”标准(参选的家庭可以是一项或几项表现突出,均可参加评选):

    (1)“孝老爱亲”好家风。尊重长辈、关爱子女、兄弟团结、姐妹相亲、夫妻和睦、家庭温馨。

    (2)“崇学向善”好家风。崇尚学习、尊重知识、重视教育、注重品行、明礼知耻、积德行善。

    (3)“律己感恩”好家风。修身养性、品行端正、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做人实在、懂得感恩。

    (4)“诚实守信”好家风。诚实待人、诚信处事、公道正派、讲究信誉、一视同仁、公平竞争。

    (5)“和谐邻里”好家风。邻里团结、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宽容相待、倡导新风、文明和谐。

    (6)“助人为乐”好家风。热心公益、关心集体、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为人热情、甘于奉献。

    (7)“创业致富”好家风。热爱劳动、钻研业务、勤俭持业、合法经营、富而守仁、共同致富。

    (8)“爱护环境”好家风。讲卫生、讲文明、健康向上、家庭整洁、珍惜资源、爱护环境。

    3.“一票否决制”: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评为“好家风”家庭(见附件1)。

    三、活动步骤

    “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分走访推荐、评比表彰、展示交流、传承弘扬四个阶段,选树传承优良家风,倡导践行社会新风。评选活动自2014年5月启动到9月结束,5月下旬,下发评选活动文件,召开评选活动部署会,在镇全面推开。具体步骤如下:

    1.访:走访推荐阶段

    第一步(5月底-6月初):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由各村负责,将“好家风”评选活动倡议书、调查表等发至每家每户;对照“好家风”标准,党员干部带头进村入户访家风,带头写家训家规。

    第二步(6月15日前):组织、发动村(社区)每户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优良家风,撰写家训家规、治家格言、家风故事等。

    第三步(6月底前):每位联系村的驻村干部指导、帮助联系村开展工作,对每个村所征集的家训家规等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文字、图片等资料,同时,将同步征集到的“四风”方面的问题、“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意见汇总反馈至镇教育实践办、“五水共治”办、“三改一拆”办,分解交办,协调落实,并作反馈。

    2.评:评比表彰阶段

    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村、镇、市三级选树、分级实施、多级表彰、梯度推进,充分发挥基层群众主体作用。

    第一步(6月底至7月中旬):各村对照“好家风”家庭评选内容,通过开展民主推荐、在文化礼堂或天目学堂讲述家训家规及家风故事(党员带头讲述)、村民会议评述等途径,选树一批“好家风”家庭,1000人口以上的村评选20户“好家风”家庭,1000人口以下的村评选10至15户“好家风”家庭。

    第二步(7月中旬前):各村可结合各自实际,在“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村对产生的“好家风”家庭,结合文化礼堂、天目学堂等相关活动予以表彰。开展立家训、家训挂厅堂等活动。

    第三步(7月中旬至8月中旬):在村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组织评选镇级“好家风”家庭(最美家庭)。

    第四步(8月底前):组织书法家、书法爱好者为镇“好家风家庭”书写家训家规,装裱成牌匾,用于表彰和奖励。

    3.晒:展示交流阶段

    在“访”、“评”的同时,由各村负责将评选出的优良家风、家训家规、家风故事在各村的宣传橱窗、文化礼堂或天目学堂予以展示。

    各村负责以家庭和谐故事会、家庭风采展示会等形式,组织群众议一议家训、说一说家风,晒家庭好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秀家庭美好梦想,使展示家风、评议家风的过程,成为自我学习、自我交流、自我教育的平台。全镇将对“好家风”推出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

    4.传:传承弘扬阶段

    镇评选领导小组将对对前期评选产生的“好家风”,作进一步挖掘、整理、提炼并上报市文明办。镇领导小组将负责把精选的好家风、家训、家风故事汇编成册。各村将好家风、家训、家规、家信等归纳整理,建立家风“一村一档”。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是我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负责评选活动全过程,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各单位、各办公室要凝心聚力,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各村年终宣传思想工作考核范畴,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对工作落实到位、有创新、有特色亮点的村将在考核中予以倾斜。

    2.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要从具体工作抓起,切合实际,讲求实效。要把“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与文明村镇创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文化礼堂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使“好家风”真正进入千家万户,进入广大干部群众的心坎里。

    3.大力弘扬,全面推进。各村、镇领导小组、镇妇联、镇团委要对本次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并以图片展示、手机短信、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运用微信、微博等新技术手段进行传播推广,及时播报活动中的热点、亮点及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故事,重点宣传 “好家风”、“好典型”,使广大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各村要将“访、评、晒、传”阶段性进展情况及时报备至镇“好家风”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情况需沟通的,及时与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胡丹,电话:63631087,手机:15988809379。

    附件:1、龙岗镇“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一票否决”制度

    2、龙岗镇“好家风”家庭评选活动调查表

    3、好家风推荐表

    4、好家风汇总表

    5、家风文明宣传标语

    中共龙岗镇委员会

    2014年5月22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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