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镇“无违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龙政〔2014〕28号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三改一拆”行动,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市“无违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起在全镇以争创“无违建”镇为目标,全面推进“无违建”村的创建。

    一、指导思想

    围绕打造“富裕、宜居、幸福、和谐”龙岗的总体目标及市委提出的打造“百里画廊,千里画卷”的部署,全面贯彻省、市关于开展“三改一拆”行动的工作要求,结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靓城靓镇”等重点工作,通过“无违建”创建活动,做到依法行政、源头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拆用结合、为民惠民,形成控违禁违长效机制,推动“美丽龙岗”建设。

    二、创建目标

    通过“无违建镇、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控违禁违意识,建立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既有违法建筑得到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新增违法建筑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做到即查即拆。在全镇上下形成“比学赶超、攻难克坚”的争先创优社会氛围和“广泛参与、群策群力”的社会氛围,使全镇“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三、创建标准

    “无违建”镇的申报,要求所辖所有行政村达到“无违建”村标准,且镇政府驻地村达到“无违建”村标准。

    无违建村创建标准如下:

    (一)无既有应拆违法建筑。对卫片执法、信访投诉、市督察组反映的违法建筑案件,进行梳理、统计,按照“四重点、六先拆”的要求,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特别是要加大交通干道及乡村道路沿线视野所及范围等重点区域的拆改力度。

    (二)无新增违法建筑。全面禁止违法建设行为,建立新违建举报机制,对当年群众举报、信访反映、巡查发现以及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新违法建筑,必须及时制止并处置,做到即查即拆。

    (三)无规划盲区。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全覆盖;拆后空地及时合理利用,做到净化、绿化、美化。

    (四)无管理死角。落实《临安市违法建设防控实施意见》,建立违法建设防控的网格化管理,实现防控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五)无非法“一户多宅”。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坚决杜绝“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必须全面开展,不留盲点,并对“一户多宅”所涉户主要在本行政村区域内进行公示。

    (六)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没有因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做到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

    四、职责分工

    “无违建”创建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拆控并重、综合治理”的原则,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一)镇“无违建”创建办公室在镇“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增挂镇“无违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合署办公,负责“无违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及复核验收。

    (二)村为“无违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须成立“无违建”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专人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

    (三)成立控新巡核查组、拆违组、宣传报道组。

    控新巡核查组:各联村干部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负责联系村网格区域所有农户的控新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制止新违建筑,并实行零报告和周报告,即不论是否有新违,每周五都由联村组长向镇“无违建”创建办余芬、李玉华处报告所联系村的控新情况,出现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实行问责追究制。

    镇控新巡核查组,由方卫托、李玉华、翁一波、盛杰组成,负责核查全镇24个村每周控新情况,每周一次必到24个行政村,与村主要领导见面了解掌握村控新情况,核对联村干部上周上报情况的真实性。

    拆违组:程国文、余芬、方卫托、帅茂松、黄海燕、李玉华及相关联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范围内的新违建筑的处置和拆除,做到应拆尽拆。

    宣传报道组:由董国梁、郑丽芳、汤佳良、李玉华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无违建”镇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无违建”创建行动的信息报送,要求每月向上报送信息2篇以上,每季度临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录用不少于2篇。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1月—3月)。调查分析全镇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包括一户多宅、信访投诉、卫片执法等,起草制定“无违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召开全镇“无违建”创建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2014年4月—12月)。镇、村根据“无违建”村创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方案,成立“无违建”创建办公室,申报创建村名单及创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倒排计划,严格规范农户新建房屋审核审批,加快治理创建村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一户多宅”、重点涉违等违法建筑治理;建立健全拆违机制和新违建防控机制,加大巡查力度,拆除既有违法建筑,全面禁止新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验收阶段(2014年6月—12月)。镇会同市“无违建”创建办对各村的申报开展自查、初验,完善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向上申报,市“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从第三季度开始组织每月一次的复核验收,复核合格的报市政府审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创建达标的村按照创建工作量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并予以命名,纳入村干部年终综合考评,优先安排农民建房用地指标。

    (二)对创建未达标的村,实行年度一票否优,次年度不能申报“绿富”特色村、精品村项目,对连续两年创建未达标的村,暂不安排农户新建房屋用地指标(地质灾害搬迁、危房户改造除外)。

    七、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无违建”创建活动是我市建设“美丽临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镇深化和巩固“三改一拆”行动的重要载体,是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迫切需要。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到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高“无违建”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强化统筹结合。各村要把“无违建”创建活动与中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五水共治、四边三化要等内容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全面推进。

    三是实行疏导结合。各村要加强所辖范围的违建房屋的调查研究,并进行分类梳理,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坚持规划引领,合理疏导农民建房需求,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优先解决住房困难户建房用地指标,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四是深入宣传发动。各村要广泛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支持配合“无违建”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成功创建“无违建”奠定良好的基础。

    附件:临安市“无违建”村创建工作考核评分表

    龙岗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8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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