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龙政〔2013〕79号

各村、企事业单位: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 群众在安全、喜庆、祥和的气氛中欢度节日,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国庆节期间,既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活动旺季,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近期,外省接连发生尾矿库、道路交通、火灾、煤矿等重大事故,损失重大,影响深远、教训深刻。各村、企事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逐级建立健全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分析排查事故隐患。在节前组织一次重点部位的检查,安排专人监控,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抓紧、抓实、抓早、抓严、抓好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行业,强化排查,狠抓整改。

    1.加强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要按照“安全、有序”的要求,重点抓好旅游车辆、特种游乐设施、景区道桥、淹溺等方面安全事故的防范。要加强对自驾游、自助游、探险游的安全引导,完善安全提示,加强安全防范。要旅游景点加强对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等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要求各类旅游接待单位、休闲娱乐、度假场所、热点旅游景区、游览游乐设施、人员密集区域及时排查,并排除安全隐患。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网吧以及大型商场、车站等作为安全防范的重点,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整治、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火灾、拥挤、踩踏等易发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防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严防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驾驶员要对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隐患运营,严禁车辆超载、超速。

    3、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加强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自我监管工作。自觉落实烟花爆竹等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群众自查住宅用火、用电、用煤气安全,组织车间检查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的使用和运行,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在第一时间落实整改。

    5、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要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进行责任再落实,做到责任到边到角到人。利用国庆假期对锅炉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技能、安全状态检查,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同时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地检修和维护。注重火灾预防,特别是木材加工企业更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要加强学生出门游玩的安全教育,高度关注学生的膳食安全,注重食堂卫生安全。要利用国庆假期开展校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

    国庆节期间,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做到人人关注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四、落实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告。

    希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抓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值班人员,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和发生的事故(镇政府值班电话63631087)。

    龙岗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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