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岗镇砂石作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镇砂石资源的综合管理,规范砂石经营秩序。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镇范围的砂石加工企业开展集中整治,以进一步规范砂石作业行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临安市砂石资源综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龙岗镇砂石作业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龙岗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1日

龙岗镇砂石作业整治工作方案

    一、全镇砂石作业现状

    目前,据初步调查我镇共有砂石加工企业4家。按证照办理情况看,其中为1家证照不全,其余3家为无证无照经营;按采挖砂所在区域划分:在河道、水域范围采砂的3家,非水域范围采砂包括山砂的1家。

    二、整治范围、目标和依据

    1、整治范围。全镇境内的砂石加工企业,包括从事山砂、河砂、土地管理范围采砂等及来料加工的砂石经营企业。

    2、整治目标。通过集中整治,依法取缔非法砂石作业单位(个体户),逐步规范砂石作业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临安市砂石作业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整治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以及《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整治措施

    按照“依法整治、全面规范”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全面推进全镇非法采砂整治工作。

    1、限期整改。对于我镇范围内证照齐全,但存在越界开采、废水超标排放、向水域倾倒淤泥等违法违规情况的砂石生产经营单位,由相关行政许可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并限期整改。

    2、责令关闭。对于我镇范围内证照不全或整改不力的砂石生产经营单位,由相关行政许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依法取缔。对于全镇范围内无照无证(包括证照过期)或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而不到位的或在重要水源保护区域内或划定在三边四化整治范围内的所有砂石生产经营单位,将由相关行政许可主管部门依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坚决取缔。

    在实施限期整改、责令停业和依法取缔等整治措施过程当中,根据实际需要,可相应采取停止电力供应、拆除机器设备等强制措施。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前期准备、宣传发动、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4月15日前)。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全镇砂石经营持证情况。根据《临安市砂石作业整治工作方案(初稿)》,提出整治意见。与考评办进行对接,把砂石整治内容列入今年考核项目。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15日前)。发布《通告》,收集汇编法律法规,开展逐户发放通告工作。镇政府召开相应的砂石整治动员会,制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对非法砂石经营者,重点是取缔砂场经营户,要上门走访,人人见面,做好一对一的思想教育、深入调查和维稳工作,力争各无证砂场能够自行消纳后关停。5月15日前为各砂场砂石的消纳期。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砂石加工企业强拆工作预案》等预案,以防止发生暴力抗法、扰乱工作秩序、集体或越级上访等突发事件。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15日—6月15日)。对列入关闭或取缔范围的砂石经营单位(个体户)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闭或取缔。

    1、终止供电并拆除供电设施设备。镇政府与供电、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关闭或取缔的违规砂场采取强行断电措施,并拆除供电设施设备。

    2、拆除制砂设施设备。根据镇制订的强拆工作方案,以镇为主体、各部门配合的方式,组织人员对各依法取缔砂场的制砂设施及地面附属建筑进行强行拆除,并推平场地。

    3、做好应急处置。与公安、纪检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应急小组,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扰乱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进行依法快速处置。

    4、场地复绿。砂石经营企业自行组织复绿,由镇砂石办督促抓好此项工作落实。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3年6月15日开始)。联合国土、城建、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继续抓好砂石长效管理工作。制订长效管理办法,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巩固深化全镇砂石作业整治成果。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张群任组长,程国文、方顺平、郑瑞云任副组长,潘旭君、李炬辉、张杰、余芬、方卫托、周城佳、郑惠忠、凌共产、朱霞瑞、章国寿为组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瑞云兼任办公室主任,潘旭君、李炬辉、张杰、余芬、方卫托、周城佳、郑惠忠、凌共产、朱霞瑞、章国寿为办公室成员。

    2、明确工作职责。本着“抓住重点、逐步突破、依法治理”的原则,镇砂石整治办要根据砂石整治推进情况,及时研制工作步骤,并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镇纪委要对相关单位在整治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加强督察;镇司法所要加强法律指导和服务,公安部门要对阻挠整治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工商部门要加强执照管理,环保部门要加强砂场污水排放的监管,供电部门对不合法的生产企业和单位中止供电,各驻镇部门都要按市砂石办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和镇砂石办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强化宣传发动。镇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整治活动深入人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发布专项整治信息,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4、完善工作机制。要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镇砂石办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大协调力度,帮助职能部门解决查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持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查处工作。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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