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镇“三改一拆”行动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龙委〔2013〕29号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龙岗镇“三改一拆”行动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龙岗镇委员会

龙岗镇人民政府

龙岗镇“三改一拆”行动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三改一拆”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浙江省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改一拆”行动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整治工作,为确保“两违”整治工作过顺利推进,特指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分类处理、分步实施、集中整治、重点先行、拆建并重、注重实效”原则,强化责任,创新举措,深入、持续,全面开展“两违”整治工作,树立社会正气,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改善乡村面貌,加快推进“富裕龙岗、宜居龙岗、幸福龙岗、和谐龙岗”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势推进“两违”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全镇现有“两违”行为在2015年前基本整治到位,实现改面貌、树正气、促征迁、惠民生,凝人心的社会管理目标。2013年重点是确保完成拆违3000平方米,力争完成拆违5000平方米。在完成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每月排出全镇范围的拆除对象,滚动拆除推进,形成强大声势,推动面上自拆,建立健全“两违”整治长效机制,实现“两违”整治工作常态化运行。2015年基本实现1999年至今的原有“两违”基本整治到位,新生“两违”得到全面遏制的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整治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对整治重点和劝阻无效,顶风抢建的“两违”限期拆除。准确把握法律尺度,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在政策确定、具体实施、工作程序等方面要符合法律相关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

    (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管理工作责任,各行政村作为责任主体,对辖区内“两违”整治工作负总责。统一思想认识,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坚持拆建并重,严格考核制度,积极开展镇村集体“两违”自查活动,对本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的“两违行为”,各单位要负责督促整改。

    (三)整体联动原则。牢固树立“两违”整治工作一盘棋思想,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镇各单位和村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障“两违”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整体推进。

    (四)分类处理原则。根据“两违”的区域、形式、性质等制订处置办法和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有序高效。同时积极将“两违”整治工作与农房改造,村庄整治等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坚持疏堵结合,重视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

    (五)公平公正原则。把公平公正原则贯穿“两违”整治工作的始终,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坚决克服人情关系干扰,敢于碰硬,敢于担当,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经营者得利,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严格依法办事,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做到“两违”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公平公正。

    (六)减旧控新原则。通过对部分重点“两违”先期组织集中拆除,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实现有“两违”分期分批逐步整治到位,建立实施“两违”巡查防控长效机制,创新体制,健全制度,加强合作,对新发生的“两违”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拆除。

    四、整治重点

    按照市里规定,下列六类“两违”情形作为“六先拆”必须先行拆除。

    1、违法用地面积较大的建筑必先拆;

    2、妨碍重点项目推进的必先拆;

    3、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必先拆;

    4、侵占基本农田耕地的必先拆;

    5、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必先拆;

    6、顶风抢搭抢建的必先拆。

    以上六类违建中涉及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以及人大代表、党代表等的必须带头整改,主动拆除。

    五、处理程序

    本次“两违”集中整治按下列程序处理:

    1、作出处理意见。各行政村根据实施方案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由镇政府会同执法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2、公示。以自然村为单位,对“两违”情况及处理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群众有异议的,重新调查核实,并予以公示。

    3、送达。公示期满后,由镇政府向当事人送达处理意见书,当事人在处理意见告知书送达回执上签字,表明是否接受处理,对不愿接受处理的,由执法部门会同镇政府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4、执行。当事人自觉履行的,由村组织验收,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拒绝履行的,由镇政府牵头,各行政村及相关部门配合予以拆除。

    5、处理结果公示。以自然村为单位,对“两违”处理结果予以张榜公示。

    6、材料归档。每宗“两违”处理材料(含照片)归档成卷。

    六、工作步骤

    1、准备发动阶段(2013年5月30日前)。一是全面组织,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制定开展并完善“两违”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两违”整治宣传,积极营造声势。镇政府设立公布举报监督电话0571—63631087。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受理、登记,快速处置群众对“两违”行为的举报;三是对“两违”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建立“两违”数据库,确定先拆目标和整治推进计划;四是建立完善两整治工作机制,实施“两违”房产、工商、金融、环保、纪检、电力、税务等抄告制度。建立多部门协作监管和联动执法的工作模式;五是开展村集体,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两违”自查整改活动,实施村和联村干部每周“零违建”报告制度。

    2、自拆整改阶段(2013年5月1日—2013年6月20日)。在调查核实基础上,针对“两违”的性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劝导教育、媒体曝光、组织监督、纪律处分、抄告限制等手段,督促违法行为人自行整改和拆除,行政村作为责任主体,积极督促和鼓励当事人自拆自纠。公布违建典型,曝光重大“两违”对象,督促违法行为人自拆自纠,营造控违拆违强大声势。

    3、强制拆除阶段(2013年6月1日—2014年12月31日)。通过分期分批方式拆除“两违”重点,以点带面,滚动推进,不断形成高压态势,对拒绝自行拆除的,制定拆除方案和相关预案,组织专门力量,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各行政村要密切配合及时妥善做好社会稳定和绿化土地建设等后续工作。

    4、监督考核阶段(全程)。镇“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加强对“两违”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及配合市里督查验收,实施周进度、月计划和月考核制度,及时通报整改进度情况,实施重点案件督办与跟踪。各村在推进拆违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总结控违拆违工作经验做法,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情况。

    5、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13年6月1日起)。全面推进控违拆违工作,建立健全“两违”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强制拆除的保障力度,积极发挥村级基层管理单位作用,落实“两违”整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实践“两违”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两违行为”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镇成立以书记、镇长为正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干部为成员的“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各村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制定现场依法强拆工作方案和预案。拆违工作政策性强,须加强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酿成恶性事件和突发事件。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村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人,切实担负起“两违”整治的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严格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3、严格考核、严肃纪律。将“两违”整治纳入对各行政村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和村主要干部专项考核。根据临委办发〔2013〕62号文件要求,对党员、干部在“两违”整治过程中隐瞒不报,报而不拆,没有自拆,阻扰强拆,说情送礼等情形,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所有参与整治工作的镇村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依法办事,公开公正,绝不允许不作为和乱作为,违反规定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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