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2013〕20号
各行政村:
现将《龙岗镇方言语音建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岗镇人民政府
二О一三年四月九日
龙岗镇方言语音建档工作实施方案
浙江方言语音建档工作是“浙江记忆”工程的重点项目,也是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浙江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临安市被确定为浙江方言语音建档重点区域县(市),现龙岗镇方言涵盖了昌化方言和昌北方言,原龙岗镇方言是昌化片的代表,原大峡谷镇方言又是昌北方言的代表。根据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全面开展浙江方言语音建档工作的通知》(浙档发〔2012〕23号)文件、杭州市档案局《关于推进全市方言语音建档工作的通知》(杭档发〔2012〕37号)文件精神,结合龙岗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深刻领会浙江方言语音档案建档工作的文件精神,认识方言保护的重要意义,全面开展龙岗方言的抢救和保护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方言语音建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决定成立龙岗镇方言语音建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群
副组长:董国梁
成 员:各村宣传文化员,大学生村官
联络员:郑丽芳 胡 丹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龙岗方言的语音、词汇、语法以及由此延伸的说唱、语音故事、民间歌谣、戏曲等的整理建档,建立内容完整、体系健全的方言语音档案资料库,使龙岗方言得到有效、系统的记录传承。
三、工作要求
1.确定方言语音建档区域及人选
龙岗镇方言第一阶段以2011年行政区划调整前原龙岗镇所辖8个村为本次方言语音建档区域,各村通过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2名龙岗方言语音的发音人,由龙岗镇负责资格审定。对资格审定后的对象组织专家评委进行现场甄选,评出6名入围调查对象,参加培训和统一文本及自选文本方言标识工作,并最终确定1名男性标准发音人参加方言语音音视频录制工作。
2.确定每个区域调查对象
(1)人选要求
具体条件为:60周岁以上,男性,职业不限,家庭语言环境单纯(要求父母、配偶均是本地人);未在外地长期居住或工作过,能说地道的方言;小学或初中学历,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门牙齐全,音色较好。
3. 选定文本
规定文本由浙档发〔2012〕23号文件确定。自选文本选择龙岗镇有方言特色的小品、戏剧、歌谣等。
4.标识注音
以老派为准,按老、新派、使用频率排序。无本字可写的,用方言同音替代(用□替代,适当标音)
5.音档制作。
选定最具代表性的方言语音发音人,根据文本要求,录制语音,并同时录制视频。录制要求符合省档案局标准和规范。
6.成果形式。
按照省档案局要求对方言音档、文本进行整理归档,汇交材料包括:(1)纸质材料:建档县(市)概况、方言发音人基本情况和有同音汉字标注方言发音的录音文本、方言语音档案建档工作情况介绍等;(2)光盘:包括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方言语音的音频和视频。
四、工作安排
龙岗镇方言语音档案建设工作开展时间为2013年4月—2013年6月,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1.启动准备阶段(时间:2013年4月8日—10日)
①制定工作方案;②宣传发动、搜集资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③确定各村联络点,召开龙岗镇方言语音建档工作动员会,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时间:2013年4月11日—2013年6月30日)
①征集方言语音发音候选人。(2013年4月11日—2013年4月18日)
②评出6名入围调查对象,确定龙岗镇有方言特色的小品、戏剧、歌谣等作为自选文本。(2013年4月19日—2013年5月15日)
③联系人员和场所,安排6名入围调查对象进行培训,对统一文本及自选文本进行方言标识。(2013年5月15日—2013年5月31日)
④在调查对象中,经过专家的评审论证,择优选择一位门牙齐全,思维敏捷,音色较好的男性发音人,根据文本的要求在临安电视台录音棚录制语音、并同时录制视频,完成光盘制作。(2013年6月1日—2013年6月15日)
⑤做好龙岗镇方言语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2013年6月16日—2013年6月30日)
五、奖励方法
参加面试对象、入围调查对象及标准发音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个人资料和方言发音资料由临安市档案馆作永久收藏。
附件:1、龙岗镇方言传承人甄选启事
2、方言发音人基本情况
附件1:
龙岗镇方言传承人甄选启事
为挖掘最地道的龙岗方言,保护和传承本地语言,临安市档案局和龙岗镇联合启动“临安龙岗方言传承人”甄选活动,甄选6名龙岗方言传承人,入选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一、报名条件:
60周岁以上,男性,职业不限,家庭语言环境单纯(要求父母、配偶均是本地人);未在外地长期居住或工作过,能说地道的方言,小学或初中学历,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门牙齐全,音色较好。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4月18日
三、报名地点:
请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不接受他人代报名)到本村宣传文化员处报名。
咨询电话(各村宣传文化员):
龙岗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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