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算机的正常、安全运作,特制定计算机管理制度如下:

    一、工作时间内严禁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不准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或收听音乐、看电影。

    二、不得把与办公无关的软件输入计算机,不得使用“中心”以外的软件和光盘,不得把本窗口的软件或光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

    三、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计算机或相关设备。

    四、发现计算机有病毒时,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时上报“中心”办公室。与各部门(单位)进行数据交换的窗口,应有正版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

    五、“中心”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保密文件资料不得提供上网。

    六、各窗口计算机必须及时、准确的登陆到“中心”局域网,把每天所需上报的事项存入“中心”的共享文件夹,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七、下班后必须按程序关机,切断电源,并加盖机罩。

    八、如工作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由操作者承担相应责任,并追究单位部门的责任。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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