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学习制度

    为切实提高镇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由“中心”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中心”办公室负责制订学习计划、学习内容。

    政治学习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下发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报刊杂志上的有关文件,国内外时事政治等;

    业务学习主要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和业务知识,兄弟镇街的先进经验,窗口行业文明规范标准,计算机专业知识和相关业务操作技能;

    党团组织主要学习党的历史、党的宗旨和党风党纪、政纪条规等基本知识。

    三、学习时间及地点由“中心”办公室负责通知。学习活动情况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整理形成学习台帐。

    四、“中心”集中学习建立点名制度,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记录学习的人数、缺席者姓名及缺席原因等。

    五、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应事先向“中心”办公室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处理。学习的情况与窗口月、年度考核、评比等直接挂钩。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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