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市蔬菜产业发展五年倍增计划的通知

临 安 市 人 民 政 府

临政函〔2011〕53号

    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市蔬菜产业发展五年倍增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临安市蔬菜产业发展五年倍增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临安市蔬菜产业发展五年倍增计划(2011年—2015年)

    蔬菜产业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为稳步提升我市蔬菜生产水平,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满足消费需求,促进农民增收,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杭州市“十二五”期间“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临安市蔬菜产业发展五年倍增计划。一、蔬菜产业现状目前全市蔬菜播种面积12.1万亩,年产量基本稳定在13万吨、年产值3亿元左右。全市现有城郊蔬菜基地1.12万亩,山地蔬菜基地2.1万亩,食用菌基地700亩,社会性蔬菜1.5万亩,其中标准化设施基地5000亩。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地理区位优势、生态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因地制宜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大力扶持产业化经营,蔬菜产业发展呈现出区域化、设施化、优质化和外向型的良好趋势,已列为全省山地蔬菜产业带建设10个重点县(市)之一,是杭州城区夏淡蔬菜主要供应基地。但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分析,我市蔬菜产业还存在生产能力不够强、设施和标准化水平不够高、生产营销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二、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1.总体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保供给促增收为目标,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引导,优化结构,扩大规模,主攻质量,做优做精山地蔬菜,巩固提升城郊设施蔬菜,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走上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2.目标任务:到2015年,建成3万亩山地蔬菜生产基地和1.5万亩城郊常年性蔬菜(含食用菌)生产基地,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到16万亩,产量达到19万吨,生产总值达到6亿元,实现产值翻一番。三、建设重点 “十二五”期间,按照“设施有保障、装备有档次、生产模式高效”的要求,重点建设设施化山地蔬菜产区和规模化常年性蔬菜产业带。设施化山地蔬菜产区主要布局在东北部和“两昌”地区的高虹、太湖源、湍口、昌化、清凉峰、龙岗等镇,主要品种为四季豆、茄子、辣椒、长瓜、番茄等;规模化常年性蔬菜产业带主要布局在玲珑、锦南、锦城、锦北、青山湖、天目山、於潜、潜川、太阳等镇(街道),主要品种为保障型速生叶菜以及茄果类、瓜类、豆类、甘蓝类、菌类等。 1.实施生产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巩固完善一批、强化提升一批、规划新建一批的办法建设蔬菜基地。加大扩面平整、沟渠、作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加大棚、喷滴灌、遮阳网、防虫网、色板、性诱捕器等生产配套设施装备;推广穴盘培育、芽菜栽培、长季栽培、集中育苗等高效生产技术,全面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五年建成200亩以上设施化山地蔬菜基地25个、规模化常年性蔬菜基地10个,食用菌基地5个,新增设施蔬菜基地5000亩。 2.实施质量标准推进工程。制订茄果和叶菜类主要品种的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形成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无公害标准化体系。全面加强质量安全和农药残留监督管理,建立蔬菜生产大户档案信息库,推进田间档案记载工作,健全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实现主要蔬菜基地(合作社)农残检测室全覆盖,基地农产品检测率达到95%。五年建成“放心菜”标准化生产示范村10个,完成45000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认证,主要产区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90%以上。 3.实施产销对接深化工程。按照减少物流成本、实现惠农抑价的实际要求,大力推进蔬菜产销对接、直供直销工作,培植主体,建立基地,提高立足本地,面向杭城为主的产销对接能力。加强运输、贮藏保鲜、加工、配送、专卖直销等各环节配套,完善蔬菜供应“绿色通道”政策,有效保证蔬菜运输畅通、有序流通,降低成本。五年培育20个产销对接基地,带动面积1000亩以上的优势品种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10个。 4.实施公共品牌培育工程。修订“天目山”牌蔬菜地方质量标准,组建品牌质量联盟体系,实行产销环节“标准、包装、监管、宣传”一体化品牌管理制度。加强特色优势品种的品牌监督与管理,推进品牌宣传,全方位开展品牌推广,积极参与省、市农产品展销博览会。不定期举办进杭对接营销活动,把“天目山”牌蔬菜培育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省级名牌农产品。 5.实施科技创新带动工程。加快培养科技、营销和管理人才,推行蔬菜专家、责任农技员制度,建立完善蔬菜专业团队,构建市、镇(街道)、村三级科技服务网络。加强与科研院校关键技术攻关的互动合作,推进农作制度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应用。五年建设优新种苗生产基地5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点10个、科技示范户100个,以点带面,全面提高蔬菜产业的科技支撑力和贡献率。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全局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蔬菜产业对于保障当地农产品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促进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性。认真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建立市、镇(街道)和基地(大户)三级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把“菜篮子”工程建设作为“十二五”期间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共同推进蔬菜基地建设,提高生产能力,保障有效供给。 2.加强政策扶持。市政府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蔬菜产业发展。各重点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订当地蔬菜生产的近期规划和中长期规划,调整和加强蔬菜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工商资本投资蔬菜产业。 3.加强服务管理。落实农技推广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农技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联乡结村”活动,深入基层,加强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加强种子、农药、化肥等执法检查,为生产发展保驾护航。对确定并建成的“菜篮子”工程建设基地,要列入重点保护区依法予以严格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对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确需征收“菜篮子”基地的,必须做到“先补后征”。在核定补偿标准时,要充分考虑新建基地所需资金,确保“菜篮子”基地的稳定。

    附件:临安市蔬菜产业发展五年倍增计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临安市蔬菜产业发展五年倍增计划任务分解表计划内容工 作 任 务

    2011年新建和提升山地蔬菜基地6000亩、常年性蔬菜基地3000亩,其中200亩以上山地蔬菜基地5个、规模化常年性蔬菜基地2个、食用菌基地1个。建成杭州市级“菜篮子”高山蔬菜基地2个。标准化设施栽培基地达到1000亩。

    2012年新建和提升山地蔬菜基地6000亩、常年性蔬菜基地3000亩,其中200亩以上山地蔬菜基地5个、规模化常年性蔬菜基地2个、食用菌基地1个。建成杭州市级蔬菜设施农业示范园1个、叶菜功能区1个。标准化设施栽培基地达到2000亩。

    2013年新建和提升山地蔬菜基地6000亩、常年性蔬菜基地3000亩,其中200亩以上山地蔬菜基地5个、规模化常年性蔬菜基地2个、规模食用菌基地1个。建成杭州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2个。标准化设施栽培基地达到3000亩。

    2014年新建和提升山地蔬菜基地6000亩,常年性蔬菜基地3000亩,其中200亩以上山地蔬菜基地5个、规模化常年性蔬菜基地2个、食用菌基地1个。建成省级蔬菜主导产业示范区1个,标准化设施栽培基地达到4000亩。

    2015年新建和提升山地蔬菜基地6000亩、常年性蔬菜基地3000亩,其中200亩以上山地蔬菜基地5个、规模化常年性蔬菜基地2个、规模食用菌基地1个。建成杭州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3个。标准化设施栽培基地达到5000亩。

    2011年农业局质监局

    建成标准化生产示范村2个,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认证达到10000亩,主要产区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70%以上。

    2013年

    建成标准化生产示范村2个,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认证达到30000亩,主要产区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85%以上。

    2015年

    产销对接深化工程培育产销对接基地5个,带动面积1000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2个。

    2012年

    培育产销对接基地5个,带动面积1000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2个,建立直销窗口3个。冷链运输能力达到6000吨。

    2014年

    培育2个面积1000亩以上的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直销窗口达到20个,冷链运输能力达到10000吨。

    2011年至 2012年质监局贸易局农业局

    组织标准化生产,开展品牌宣传和市场推广,参加省、市农产品博览会1次以上,举办1次本市优质安全农产品宣传活动。鼓励发展自主品牌产销,实行产销“标准、包装、监管、宣传”一体化品牌管理制度。培育“天目山”牌蔬菜成为杭州市名牌。

    2015年

    科技创新带动工程扶持建设种苗生产基地2个,培育20个生产型科技示范户,建设2个市级科技示范点。

    2012年

    培育30个生产型科技示范户,建设5个市级科技示范点。

    2014年至 2015年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信息发布:黄晓强   添加日期:2011-06-10   
 

 

 
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官方网站  临安新闻网制作维护
浙新办[2004]42号 浙ICP备05002139号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